太和镇医院扩建工程项目(一期住院楼)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太和镇医院扩建工程项目(一期住院楼)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人(章):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
公司
授权代表:田先生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3楼
邮政编码:510405
电话:020-86398030
传真:020-36680505
电子邮箱:28789579@qq.com
招标代理(章):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授权代表:黄先生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5楼
邮政编码:510290
电话:020-343998911353366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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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镇医院扩建工程项目(一期住院楼)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勘察设计方案,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勘察设计方案及其勘察设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太和镇医院扩建工程项目(一期住院楼)勘察设计。
1.2.2 工程位置:白云区太和中路和朝亮南路交汇处的东南侧地块(太和镇太和中路53号)。
1.2.3 工程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46002平方米,项目分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用地面积23142平方米,建设内容为一期中的第一部分住院楼(单体楼)和污水处理站。其中住院楼总建筑面积约16000平方米(地上十层约14000平方米,地下一层约2000平方米);污水处理站地上一层约68平方米,地下污水处理池约500平方米。
1.2.4 规划用地文件:《关于申请分期实施建设用地问题的复函》(穗规函〔2013〕948号)和太和镇医院扩建工程一期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复函(穗规函【2014】111号) 。
1.2.5 项目批准文件:云发改投资[2011]63号。
1.2.6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自筹资金。
1.2.7 投资总额:人民币19368.70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约17500.00万元;第一部分一期住院楼和污水处理站项目总投资约6636.00万元,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 5300.00万元。
1.2.8 招标内容:
(1)、一期住院楼和污水处理站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安装、人防、消防、基坑支护、周边道路、市政供电、市政给排水、排污、园建配套、绿化、弱电智能化、暖通、电气、燃气、节能、防雷、绿色建筑、室内设计(不含业主另行委托的专业装修)等相关专业设计以及建筑物与市政管网衔接的设计工作)。
(2)、配合开展一期住院楼和污水处理站项目建筑单体方案审查、专业报建、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施工图审查及备案(含节能和绿色建筑),以及现场服务及专人驻场服务、配合竣工图工作(含验收通过)等。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为 2014年12月,竣工日期为 2016年 6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州市白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广州承总设计院。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含建筑、结构、机电安装专业)资质证书;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人必须是具备上述要求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联合体各方(包括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本市已建立诚信档案,并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档案信息。
[注释] 以交易服务机构网上公布的备案有效期为准。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未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
1.4.7 若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详见附录11)。
1.5 购买招标文件
1.5.1 自本公告发出次日起5个工作日的最后两个工作日,即2014年 2 月24 日至2014年 2 月28 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00,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可不受理。投标报名费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2注册执业证书(未实行注册制度的专业可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代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5.1.3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录1、2、3)一式三份。
1.5.1.4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份,表格可从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由收款机构开具发票。
1.5.1.6 投标人代表到场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到场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请派人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的CA USB Key数字证书(咨询电话95105813、020-28866079),以保障投标人能使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勘察设计远程评标服务系统传送电子投标文件。
#p#分页标题#e#1.5.4 投标申请人须按要求提交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且告知函中投标人及其法人代表以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查询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1.5.5 申请人未按规定提交上述报名资料的,不予报名。
1.5.6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依法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人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
1.6.2 集合地点: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
1.7 费用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应严格按照国家收费标准执行,根据工程项目类别或复杂程度确定工作量,取定相应的工程复杂系数、难度系数和附加系数,如精装修、弱电智能化、园林绿化等专项工程设计工作应分列,单独计算设计费。
1.7.1 工程设计费基价限价为137.976万元。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其中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15 %,方案设计费不下浮为人民币20.6964万元,其中16.6964万元用于投标经济补偿,分配办法如下:
给予评审排序第1名的投标人3.33928万元(约为投标经济补偿费的20%);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2名和第3名的投标人2.50446万元(约为投标经济补偿费的15%);
分别给予评审排序第4至8名的投标人1.66964万元(约为投标经济补偿费的10%);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如果投标人不足8名,剩余的投标经济补偿费归招标人所有。
中标人设计费总费用中的方案设计费(20.6964万元)大部分用于投标方案的补偿,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将方案补偿费(16.6964万元)从中标设计费中扣减。投标方案补偿费由招标人直接支付。自中标公示公布之日三天后起三个月内,未中标单位依据中标文件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待办理完审核手续后凭正式发票领取方案设计补偿费;逾期不提交书面申请为自动放弃补偿,招标人不再受理。投标人不足8名,或申请补偿(有资格申请补偿)的未中标人不足7名,剩余的补偿费归招标人所有。自未中标人办理投标补偿有效期满之日起二个月内,中标人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待办理完审核手续后凭正式发票领取方案设计补偿费。招标人有权使用获得补偿费的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如果招标失败,当次不作经济补偿;如果参与投标的方案经评标委员会评定未达到基本设计要求的,不给予方案补偿费。中标人负责设计方案修改和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投标经济补偿中,中标人不得据此向招标人额外收取任何费用。
[注释] 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方案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查建筑市政工程各阶段工作量比例表和工程复杂程度表。
1.7.2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 85%,设计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设计费按建设规模和设计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注释] 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占全部设计工作量比例为100%-方案设计阶段的比例。设计费浮动幅度上下浮动不超过20%,由招标人在本公告中确定。
1.7.3 岩土工程勘探费用,按照承发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工程量(投标人暂按22孔×30米ㄍ孔=660米)乘以中标综合包干单价结算,该单价已包括所有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税金等全部费用。岩土工程勘探费用综合包干单价限价为110元/米。 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综合包干单价不变。
1.7.4 工程测量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1.7.5 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工程物探费浮动幅度为下浮20 %。在合同实施期间工程物探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的面积暂按6358平方米考虑。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地下工程施工前地下管线探测工作的通知》(穗建质[2013]845号)规定开展工作。
1.7.6 中标单位在进场开展工作之前,需编制岩土勘察、地下管线探测方案,报业主审核同意后按审核方案实施。
1.8 工期
1.8.1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1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2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起计2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勘察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勘察设计费。
1.9.3 招标项目的电子地形图由招标人到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0号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统一购买后分发给投标人。投标人可通过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电话:86398030,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3楼。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0405 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17号3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020-86398030
1.10.4 传真号码:020-86398030
1.10.5 电子邮箱:byctchb@163.com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 名称:广东省城规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1.11.2 邮政编码、地址:510290 广州市海珠区南洲路483号5楼
1.11.3 电话(手机)号码:020-34399891 13533669252
1.11.4 传真号码: 020-34399881
1.11.5电子邮箱:cgjlywb@126.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计监理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1.12.4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1.12.5 网址: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 名称: 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1.13.2 邮政编码、地址:510405,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4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36500270
1.13.4 传真号码:
1.13.5 网址:
招标公告附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流程
查询申请
查询受理
查询审核
结果告知
复 议
查询执行
申 请 材 料
1. 规范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由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2.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详见附件)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4. 单位法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 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手机及固定电话)
#p#分页标题#e#* 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经查询有行贿记录的处理及情况反馈
处置、反馈
查询人向检察机关反映情况,提出复议申请
接受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向查询人提交查询结果告知函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对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办理,详细地址为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49号。请投标单位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所需提交资料递交到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门岗工作人员处,并注明综合预防科收及投标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于今年 月 日在广东省广州市参加xxxx投标工作,根据广州市白云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的要求,特向贵院申请查询 (单位),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近叁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
年 月 日
附件:
招标申请函.pdf
云发改投资63号.pdf
资金来源说明.pdf
招标代理合同.pdf
招标公告(最终版)2013-2-17.doc
招标文件(最终版)2013-2-17.doc
招标人代表授权证明书.pdf
招标代理资质.pdf
云发改函79号.pdf
项目管理合同.pdf